1. |
上網登錄發票時間為2014/04/15(二)~2014/08/31(日) |
2. |
參加抽獎的發票日期必須是活動日期,且購物明細需有購買別蚊我系列商品,否則不具抽獎資格,每張發票僅一次登錄機會,重複登錄視同無效,若經系統檢核資料有誤,將不具抽獎資格。 |
3. |
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、注意事項、獎品說明之規範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。 |
4. |
發票號碼不正確、個人基本資料有誤或遺失發票、購物明細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 |
5. |
發票正本與購物明細作為日後中獎時核驗之用,遺失則無法兌獎,視同放棄中獎權益。 |
6. |
別蚊我活動小組抽獎後將於2014/09/12(五)在別蚊我官網+FB上公佈得獎名單;如因資料不實、不完整、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得獎者以及逾期等情事,將被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 |
7. |
本活動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、錯誤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,主辦單位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。 |
8. |
活動獎項僅限居住於台灣本島、澎湖、金門、馬祖地區民眾。 |
9. |
得獎名單公布後中獎者須於兩周內寄回兌獎所需文件,經檢核得獎資格無誤後,將通知中獎者至指定地點現場頒發贈獎。 |
10. |
iPhone 5S 顏色僅供參考, 以實際出貨商品顏色為主。 |
11. |
兌獎所需的文件:身份證正反面影本、購物發票、購物明細、包裝條碼、得獎領據及得獎辦法須知正本簽名寄至248新北市新北產業園區五權六路30號 別蚊我活動小組收;如所附資料缺失或不齊,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。 |
12. |
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價值在新台幣$1,000元(含)以上者,贈與物品的價值將併入中獎人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,請中獎人配合繳交身分證影印本作為申報依據。中獎金額超過NT$20,001元,中獎人應依稅法先行繳交相當於獎品價值10%機會中獎之稅金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依法扣繳20%稅金),並出具繳款收據後,始得領取獎項;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 |
13. |
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活動細節、更換贈品及暫停本活動之權利,活動詳情依別蚊我官網公布為主。 |